具有本区户籍且“人户不统一”的适龄儿童(即户口和合法固定居所为不同地址),由招生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凡在本区仅有户籍而没有住房的适龄儿童,由招生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凡户籍在本市外区的适龄儿童,统一在户籍地报名入学。注意事项 需要在高一申请转学当年8月31日前取得天津市的户籍。
凡在天津市参加中考,未达到武清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学生,申请由外省市普通高中转入武清区,将不予接收。凡在天津参加中考,被武清区普通高中学校录取,但放弃天津学籍的学生,申请由外省市普通高中转入武清区,在学位允许的情况下转入武清区原录取学校就读。
一般不需要考试的。转学必须办理转学手续。高中学生转学由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向区县教委申报,经区县教委审核批准后,将“学籍变更登记表”转给转入校。转入学校同意后报所在区县教委,经批准后由转入区县教委负责到市教育局中学处办理学籍变更手续。由市教育局中学处重新编发学籍号。
三)学生家长将“转学联系表”送回原校,原校为其开具转学证明;学生持证明到接收学校就读。
你要转的学校同意要你(3)高中学校教室必须有空座位(4)学校或教育局有人为你办理学籍转入手续。(5)到招办办理中考成绩证明。
天津市学校办理转学的时间为每学期开学前、后一周。六年级不得转学。
对于有天津户口的学生,和平区的最晚转学时间是在四升五的那个暑假,需要提前持有3年房产。南开区目前的最晚转学时间是五年级寒假,但预计会更新,最晚转学时间会提前到五年级开学前。河西区则为六年级开学前,但河西区学位紧张,预计会进行相应调整以限制转学。
初中回津转学时间一般为:每学期开学前一周和开学后第一周。需要注意的是初一第一学期、初三第二学期不能转学。初中回津转学的孩子都要参加天津会考。会考是参加天津中考的敲门砖,没有参加天津会考的孩子是不能参加天津中考的。不过家长们也不用担心天津会考的难度。
待学生到转入学校报到后,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调取学生学籍电子档案,同时通知转出学校;转出学校按照与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商定的方式,将学生的纸质学籍档案转出,并通知转入学校。
如果您已经在天津落户了,那么你现在就可以随时的把孩子转学过来的。因为你落户以后就可以把孩子的学籍办到天津市,这样他就可以在天津市进行高考了。
凡在天津市参加中考,未达到武清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学生,申请由外省市普通高中转入武清区,将不予接收。凡在天津参加中考,被武清区普通高中学校录取,但放弃天津学籍的学生,申请由外省市普通高中转入武清区,在学位允许的情况下转入武清区原录取学校就读。
天津高中可以跨区转学。天津高中可以跨区转学。因家庭住址变化、户口迁移、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等因素确需转学的,由学生或其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转入和转出学校同意,并报教育主管部门确认,可办理学籍变动手续。
在本区范围内不办理转学,因特殊情况需转学的须经市教委批准,高一第一学期不办理转学,高三第二学期不办理转学手续,市教委明确,任何学校不得接收不符合转学手续的学生。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允许转学,学生在受处分期间不予办理转学。
对于天津市常住户口的学生,转学办理截止时间是高三年级的第一学期。
转学流程包括:接收学校开具“天津市普通高中学籍变更登记表”,填写相关内容并盖章,随后依次由学籍校、区县教育局和转入校所属区县教育局审批,最后报市教委批准。批准后,新学籍号将发放,原学籍号作废,学校不得接收不符合规定的学生。
具有本区户籍且“人户不统一”的适龄儿童(即户口和合法固定居所为不同地址),由招生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凡在本区仅有户籍而没有住房的适龄儿童,由招生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凡户籍在本市外区的适龄儿童,统一在户籍地报名入学。注意事项 需要在高一申请转学当年8月31日前取得天津市的户籍。
凡在天津市参加中考,未达到武清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学生,申请由外省市普通高中转入武清区,将不予接收。凡在天津参加中考,被武清区普通高中学校录取,但放弃天津学籍的学生,申请由外省市普通高中转入武清区,在学位允许的情况下转入武清区原录取学校就读。
一般不需要考试的。转学必须办理转学手续。高中学生转学由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向区县教委申报,经区县教委审核批准后,将“学籍变更登记表”转给转入校。转入学校同意后报所在区县教委,经批准后由转入区县教委负责到市教育局中学处办理学籍变更手续。由市教育局中学处重新编发学籍号。
三)学生家长将“转学联系表”送回原校,原校为其开具转学证明;学生持证明到接收学校就读。
你要转的学校同意要你(3)高中学校教室必须有空座位(4)学校或教育局有人为你办理学籍转入手续。(5)到招办办理中考成绩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