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内高中学生一般不予转学,若非特殊情况需转学,则需满足以下条件。原则上,高一第一学期、高三学生以及学期中途不得转学。转学应在高一第二学期、高二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期间进行,转学手续应在开学前一周内完成。若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办理,最晚不得超过开学后一周。
可以。高中可以转学(毕业生除外)。因家庭住址迁移、户籍迁移、返回户籍所在地或者其他正当原因确实需要转学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经转学、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转学。
外地初中生转学至上海需满足特定条件,具体如下:首先,学生及其父母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其次,父母需在上海缴纳保险,若因疫情影响未达标,允许补缴。若选择在上海灵活就业,需连续三年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登记。
有学籍。学籍对于学生来说,相当于学校身份证。从小学一开始,初中,高中,大学,甚至研究生,以至将来就业,会一直跟随。
转学的学生必须编入相应年级,不得随意进行升级、留级或降级。对于不符合转学资格的学生,应立即退回原学校,确保学生不会因此失学。学校不得无故接受手续不全的转学申请,双重学籍、无学号学籍及未经教育局验印的学籍均被视为无效。转学一般应在新学期开学前后两周内进行,以确保学生的学习连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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