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得溅
陽光比我耀眼
首先要看孩子的户口,如果是所在城市的,需要转学联系表,上面有原所在学校的转出证明和新学校的接收证明;其次是原所在学校给新学校开具的“转学证明”;孩子的“健康卡”;“电子学籍卡”;少先队及共青团的入队、入团证明。
中学。职业中学学生不能转学到普通中学。由普通中学转入职业学校的学生,经双方学校同意,14天内予 以办理。企事业办的中学学生,确因父母双方都调离单位并迁居市区的,经基础教育处核准后,按上述办 法办理转学手续,如父母双方有一方能在该单位工作并继续居住原处的,则不予转学。
提前告知班主任申请转学。转入学校同意接收。带上户口页,填写转学申请表。接收学校提出学籍申请。原学校进行学籍审核通过。带走学籍卡。条件:学生因家庭居住地和户口所在地变更或其他特殊原因须转学者,由其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填写《中小学生转学申请表》,转入学校同意后,方可转学。
一)资格条件:转学:父母调动和户口迁移。休学:身体状况不允许继续在校学习。复学:身体状况允许返校学习。(二)需提供材料:转学:父母工作调动手续和学生本人户口迁移证明;接收学校开出的接受证明和转出学校开出的转出证明。
高三期间,学生无法进行转学籍操作,转学通常在开学后的两周内进行,仅在父母工作调动等特殊情况下方可办理。在高三年级的最后学期,原则上不办理转学手续。学生在休学或受到处分期间也不予转学。若学生家庭居住地跨省、市、县迁移,并且户籍已迁至新居住地,确实需要转学的,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应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