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觉汹涌
上海市内高中学生一般不予转学,若非特殊情况需转学,则需满足以下条件。原则上,高一第一学期、高三学生以及学期中途不得转学。转学应在高一第二学期、高二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期间进行,转学手续应在开学前一周内完成。若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办理,最晚不得超过开学后一周。
法律分析: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办理:学生找到愿意接收自己转学的学校,并从该学校里拿到转学表并填写真实的信息。学生拿着转学表,到现在就读的学校找学籍管理老师,进行处理。老师若是同意,则可以办理离校手续。
先去陕西兴平东城一中,办理学校方同意接收手续,然后去广东办理转学手续,再去陕西兴平东城一中报到就可以了。
这个申请表,要在转入的学校领取,在转学程序上,应该是先转入的学校接收,接收学 校盖章后,拿着转学申请表,再到孩子原先学校盖章。去的时候记得带上孩子的户口 页,这样便于查看孩子的学籍号和姓名,还需要进行比对。
直接申请就可以了,国内的学分转到新加坡也是不认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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