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模式下,地方要在职业学校关键能力建设、产教融合、职普融通、投入机制、制度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改革突破,制定支持职业教育的金融、财政、土地、信用、就业和收入分配等激励政策的具体举措,形成有利于职业教育发展的制度环境和生态,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新经验新范式。 同时,要打造市域产教联合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十条 国家采取措施,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全面提高产业工人素质。国家采取措施,支持举办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组织开展农业技能培训、返乡创业就业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培养高素质乡村振兴人才。国家采取措施,扶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远地区、欠发达地区职业教育的发展。
国家实行劳动者在就业前或者上岗前接受必要的职业教育的制度。第九条 国家鼓励并组织职业教育的科学研究。第十条 国家对在职业教育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第十一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职业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
国家对职业化教育行业的扶持政策:中央政府投入超过100亿元,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和县级职教中心,并在重点投入建设1000所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的同时,建设100所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中央政府还专门拿出5亿元,用于师资队伍建设。
我国职业技术教育必须采取大家来办的方针,要在各级政府的统筹下,发展行业、企事业单位办学和各方面联合办学,鼓励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和个人办学;要充分发挥企业在培养技术工人方面的优势和力量。要发展电视、广播和函授职业技术教育。
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完善评价机制,规范人才培养全过程。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育训结合,健全多元化办学格局,推动企业深度参与协同育人,扶持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举办各类职业教育。推进资历框架建设,探索实现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互通衔接。
新模式下,地方要在职业学校关键能力建设、产教融合、职普融通、投入机制、制度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改革突破,制定支持职业教育的金融、财政、土地、信用、就业和收入分配等激励政策的具体举措,形成有利于职业教育发展的制度环境和生态,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新经验新范式。 同时,要打造市域产教联合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十条 国家采取措施,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全面提高产业工人素质。国家采取措施,支持举办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组织开展农业技能培训、返乡创业就业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培养高素质乡村振兴人才。国家采取措施,扶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远地区、欠发达地区职业教育的发展。
国家实行劳动者在就业前或者上岗前接受必要的职业教育的制度。第九条 国家鼓励并组织职业教育的科学研究。第十条 国家对在职业教育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第十一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职业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