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资助的对象及金额如下:城市低保对象、城市低收入家庭子女通过普通高考,被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和专科院校录取的国家计划内统招生。本科生资助7000元,大专生资助5000元。农村五保对象、低保对象通过普通高考或中考,被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和专科院校录取的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及中专生和技校生。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生均每年2000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区域确定,六盘山区等11个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四省藏区、新疆南疆三地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
国家奖学金:学习成绩优异,上学年所修读课程的加权平均成绩排名位居年级专业前10%,加权平均成绩在88分以上。国家励志奖学金: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习成绩优秀,上学年所修读课程的加权平均成绩排名位居年级专业前30%,加权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1-3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中,脱贫家庭学生、返贫致贫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还有建档困难职工家庭学生、支出型困难低收入对象以及在自治区普通高中民族班就读的学生,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
中等职业学校“两免”:免除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免除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免费提供教科书标准为二年级每生每年550元,三年级每生每年100元。资助对象:全区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在校学生。国家奖学金资助:每生每年6000元。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增加20分。以上是高考加分的主要条件,低保户不在加分范围内。
法律分析:不会加分的,低保户只是经济上有优待,但是学习上并没有。如何推进精准扶贫 推进精准扶贫,加大帮扶力度,是缓解贫困、实现共同富裕的内在要求,也是全面实现全面小康和现代化建设的一场攻坚战。
在我县农村连续居住达五年以上,具有农村户籍的农村独生子女户的女孩考生,中考、高考时加10分;在贵州农村连续居住五年以上,具有农村户籍的独生子女户女孩考生,符合省内高校同等条件的,总分加10分照顾。参加我县组织的就业考试,根据具体情况在笔试成绩或面试成绩中加5—10分。
应届高中毕业,2012年高考上了二本以上分数线,且被高校本科提前批、一批、二批录取,本人享受低保救济的城镇贫困家庭大学生,每人一次性救助3000元。 城镇和农村低保户家庭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高考上了专科分数线,被州内专科院校录取的大学生,每人一次性救助1000元。
纳入农村低保的学生高考是没有加分的,高考加分的需要是少数民族考生或者农村家庭独生子女,有农村家庭独生子女证可以加分,也可以报考地方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的录取分数是低一些的。
每学年补偿或代偿的最高金额不超过6000元。【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 国家对在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给予教育救助。
低保家庭贫困应届大学生可以一次性享受2000元救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低保政策》 第八条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月人均收入应当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法律分析】:1. 可以在开学前到村委会或者社区开具加盖公章的贫困证明带到学校,学校每年会给每个班上部分贫困同学一定的助学金,到时你凭借着贫困证明进行申请。2. 低保户是指因残疾或疾病符合国家标准,住房或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
低保学生的优惠政策包括: 享受义务教育阶段免学杂费、免课本费、住宿生活补助费,简称“两免一补”政策;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减免学费、国家助学金; 在本市高校就学的,优先获得助学岗位、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
法律分析:具体政策优惠应当咨询户籍所在地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以内蒙古自治区为例,对具有内蒙古户籍且录取时为城乡低保家庭子女的新生,考取普通高校本科类的一次性资助四万元,考取专科或高职高专类的一次性资助三万元。法律另有其他规定的,应当依照其规定。
教育资助的对象及金额如下:城市低保对象、城市低收入家庭子女通过普通高考,被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和专科院校录取的国家计划内统招生。本科生资助7000元,大专生资助5000元。农村五保对象、低保对象通过普通高考或中考,被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和专科院校录取的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及中专生和技校生。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生均每年2000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区域确定,六盘山区等11个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四省藏区、新疆南疆三地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
国家奖学金:学习成绩优异,上学年所修读课程的加权平均成绩排名位居年级专业前10%,加权平均成绩在88分以上。国家励志奖学金: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习成绩优秀,上学年所修读课程的加权平均成绩排名位居年级专业前30%,加权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1-3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中,脱贫家庭学生、返贫致贫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还有建档困难职工家庭学生、支出型困难低收入对象以及在自治区普通高中民族班就读的学生,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
中等职业学校“两免”:免除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免除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免费提供教科书标准为二年级每生每年550元,三年级每生每年100元。资助对象:全区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在校学生。国家奖学金资助:每生每年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