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每名未成年子女(含已满18周岁因伤残无劳动能力的子女,下同),按照配偶全额标准的2倍计发1次来队探亲路费。② 干部、士官配偶为现役军人的,不计发配偶来队探亲路费,未成年子女探望干部、士官探亲路费按照上述规定由女方单位发放,探亲起、终点按照双方部队驻地确定。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福利费的主要内容有:生活困难救济费,夫妻两地分居补助费,儿童教育机关补助费,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独生子女保健费),保育教育补助费,离休干部荣誉金、交通费、特需费,以及经特殊批准的专项福利开支等。
不满7周岁的小孩,途中伙食补助费减半,夫妇双方都是部队工作人员,同时调动时,其车船费、住宿费可按职级高的一方标准执行;如一方是国家机关或军内外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其有关费用由原工作单位发给,所发车船费低于部队工作人员的标准时,可凭证明,由部队补发差额。已满16周岁(含)子女的车船费按义务兵标准执行。
公民若需迁出户籍管辖区,则应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获取迁移证件,并注销原有户籍。迁入甘肃的外省户口,还需满足当地相关部门的额外规定,具体需咨询当地户籍管理办公室以获取详细信息。特别注意,迁入户口时务必准备齐全所需材料,并按照流程进行操作,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甘肃省的户口迁移政策主要基于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这意味着,迁入者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如房产证、租赁合同、工作证明等。如果是为了投靠子女,迁入者需年满18周岁;而子女投靠父母,则要求子女未满法定婚龄且未婚无正式工作。
甘肃省户口登记条例的户口迁移规定是: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为基本落户条件。在甘肃市的户籍管理的规定中,对在我市购买商品房,且房屋产权人在市内有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的公民,可办理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为基本落户条件。
居民迁入受理:申请人持书面申请、《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及与迁入原因相对应的相关证明材料,在迁入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迁入地派出所向所属分县局(市局)上报申请人落户相关材料,待准予迁入审核批准后,向被申请人迁出地派出所发出户口迁出申请,迁出地派出所依据迁出申请办理迁出业务。
外省户口迁入甘肃需满足一定的条件,主要包括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若父母希望投靠子女,需满足子女已年满18周岁的条件;而子女若要投靠父母,则需满足未婚且未正式工作的条件。对于投靠人是在职干部或职工的情况,可以按照工作调动的程序办理户口迁移。
户口迁移,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
随军家属可以被辞退,但是不能随便辞退。随军家属就业的,随军家属受到照顾;但是作为劳动者,随军家属也要接受劳动法的规范和调整。在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时,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劳动者,随军家属也不例外。
但是作为劳动者,随军家属也接受劳动法的规范和调整,只有在以下情况时,才可以合法辞退:(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企业不能够随便辞退军人家属!因为军人在从事军事劳动、做出巨大贡献的同时,他们的家属也做出了巨大的奉献和牺牲。
个月。对于有安置任务的镇区、单位,从市政府下达的安置任务之日起,1个月内应将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落实到位,并不得随意辞退或者安排下岗。
①每名未成年子女(含已满18周岁因伤残无劳动能力的子女,下同),按照配偶全额标准的2倍计发1次来队探亲路费。② 干部、士官配偶为现役军人的,不计发配偶来队探亲路费,未成年子女探望干部、士官探亲路费按照上述规定由女方单位发放,探亲起、终点按照双方部队驻地确定。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福利费的主要内容有:生活困难救济费,夫妻两地分居补助费,儿童教育机关补助费,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独生子女保健费),保育教育补助费,离休干部荣誉金、交通费、特需费,以及经特殊批准的专项福利开支等。
不满7周岁的小孩,途中伙食补助费减半,夫妇双方都是部队工作人员,同时调动时,其车船费、住宿费可按职级高的一方标准执行;如一方是国家机关或军内外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其有关费用由原工作单位发给,所发车船费低于部队工作人员的标准时,可凭证明,由部队补发差额。已满16周岁(含)子女的车船费按义务兵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