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各省考试院官方网站,通过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免考功能提交免考申请后,向县(区)考办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完整成绩表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可以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福建自考课程免考网上预申请时间一般安排在:上半年1月15日至2月15日,下半年7月15日至8月15日;课程免考现场确认时间:上半年2月27日至3月3日,下半年8月28日至9月1日(不含双休日);现场确认期间,考生本人持有效证件向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试点专业向相关主考学校)提交免考材料。
考生申请福建自考免考,须向县(市、区)自学考试办公室提供以下免考申请材料: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由自考办负责人验证并签字加盖公章后,退回原件。课程免考申请表一份(向县区自考办报名点索取)。
考生需登录系统,使用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提交免考申请。随后向县(区)考办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及完整成绩表原件和复印件。若成绩表需从原校复印,则须由原校教务处签署意见并盖章。县(区)考办收集材料后,打印《办理免考手续凭证》给考生,同时将材料集中上报市考办。
自考申请免考步骤:考生登录系统,通过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免考功能提交免考申请后,向县(区)考办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完整成绩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成绩表须从原毕业学校复印,须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自考免考流程网上申请步骤如下:登录省教育考试院自考栏目进入报名系统,登录账号。找到免考栏目填写信息、上传附件、提交申请。携带材料到现场审核。再次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注意:各省份政策可能不同,自考办会提前发布通知,考生需关注。
福建自考课程免考网上预申请时间一般安排在:上半年1月15日至2月15日,下半年7月15日至8月15日;课程免考现场确认时间:上半年2月27日至3月3日,下半年8月28日至9月1日(不含双休日);现场确认期间,考生本人持有效证件向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试点专业向相关主考学校)提交免考材料。
课程免考网上预申请时间:上半年1月15日至2月15日,下半年7月15日至8月15日;课程免考现场确认时间:上半年2月27日至3月3日,下半年8月28日至9月1日(不含双休日);现场确认期间,考生本人持有效证件向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试点专业向相关主考学校)提交免考材料。
每个省份自考课程申请免考的时间不一定是一样的,一般是一年两次,时间分别在3-5月份和9-11月份。
“网上申请免考”时间为:上半年2月1日至5月底,下半年8月1日至11月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参照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修订稿)登陆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自行申请办理。免考审核成功,请打印审核通过结果自行保存,以备毕业注册申请时用。
区市自学考试办每年一月、七月集中办理免考申请材料汇总,省自学考试办每年三月、九月集中办理免考审批手续,其余时间不予受理。考生需要持免考登记表、准考证、课程合格证书或毕业证书等有关证书(原件)向当地自学考试办提出申请,然后由各地自学考试办集中到自学考试办办理审核手续。
自考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各省考试院官方网站,通过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免考功能提交免考申请后,向县(区)考办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完整成绩表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可以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福建自考课程免考网上预申请时间一般安排在:上半年1月15日至2月15日,下半年7月15日至8月15日;课程免考现场确认时间:上半年2月27日至3月3日,下半年8月28日至9月1日(不含双休日);现场确认期间,考生本人持有效证件向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试点专业向相关主考学校)提交免考材料。
考生申请福建自考免考,须向县(市、区)自学考试办公室提供以下免考申请材料: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由自考办负责人验证并签字加盖公章后,退回原件。课程免考申请表一份(向县区自考办报名点索取)。
考生需登录系统,使用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提交免考申请。随后向县(区)考办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及完整成绩表原件和复印件。若成绩表需从原校复印,则须由原校教务处签署意见并盖章。县(区)考办收集材料后,打印《办理免考手续凭证》给考生,同时将材料集中上报市考办。
自考申请免考步骤:考生登录系统,通过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免考功能提交免考申请后,向县(区)考办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完整成绩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成绩表须从原毕业学校复印,须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自考免考流程网上申请步骤如下:登录省教育考试院自考栏目进入报名系统,登录账号。找到免考栏目填写信息、上传附件、提交申请。携带材料到现场审核。再次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注意:各省份政策可能不同,自考办会提前发布通知,考生需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