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其他机构或中介进行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录取仅在院本部招生办通过远程网上录取进行,派出人员仅进行招生宣传、招生政策咨询等工作。第二十九条 学校招生录取通知书签发人为长治医学院院长:郑建中。
第一条、为规范长治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长治职业技术学院章程》及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十七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准予毕业,颁发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为长治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山东省考生使用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书法学专业联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100*40%+文化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语文、外语、数学依次录取。
严格执行省招办有关对口招生录取的各项政策规定,按平行志愿投档,进行录取。我院对于各省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均予以认可。报考我院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专业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20年分专业招生计划。学院严格执行省教育厅核准的招生计划,并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年春季征兵条件包括年龄、身体和视力方面的要求。年龄条件:- 男兵:年满18至22周岁(出生日期在2002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之间);本科毕业生或毕业班学生,年满18至24周岁。
年龄限制上,男兵征召年龄通常在18至24岁,其中在校大学生和部分毕业生有年龄放宽;女兵征集年龄为17至22岁,特殊需求可能会放宽。 身体条件方面,男兵身高需达到160厘米以上,女兵身高158厘米以上,但不同兵种对身高有具体要求。体重需在标准体重的15%至25%范围内。
对于身体条件不适宜服兵役或特殊情况如唯一家庭劳动力或在校学生,应征者可申请缓征。政治权利被剥夺、正在接受法律调查或服刑的公民不在征召之列。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征兵命令规定全国每年的征兵人数、要求和时间。
对于陆勤、潜艇、水面舰艇人员(包括海军陆战队员)以及空降兵,要求男性身高至少162厘米(坦克乘员的身高上限为175厘米),体重最低为50千克。潜水员的身高要求为168厘米(不超过185厘米),体重需达到54千克。在边远地区的少数民族陆勤人员中,身高放宽至158厘米,体重放宽至48千克。
第二十八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其他机构或中介进行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录取仅在院本部招生办通过远程网上录取进行,派出人员仅进行招生宣传、招生政策咨询等工作。第二十九条 学校招生录取通知书签发人为长治医学院院长:郑建中。
第一条、为规范长治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长治职业技术学院章程》及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十七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准予毕业,颁发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为长治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山东省考生使用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书法学专业联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100*40%+文化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语文、外语、数学依次录取。
严格执行省招办有关对口招生录取的各项政策规定,按平行志愿投档,进行录取。我院对于各省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均予以认可。报考我院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专业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20年分专业招生计划。学院严格执行省教育厅核准的招生计划,并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